公示《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储煤场煤气化煤罩棚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信息
| 2017-11-04 14:19 来源: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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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储煤场煤气化煤罩棚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天津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3369号 联系人:李宁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储煤场煤气化煤罩棚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该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煤气化3#煤堆场改造:新增设3#煤气化煤罩棚以及煤堆料机以及进出传送 皮带、地仓、栈桥等设施;应急卸车区环保改造:增加喷淋降尘系统,增加挡煤墙,并对应急存煤进行临时覆 盖。该项目总投资6574万元。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根据工程分析及现场职业卫生调查,确定该项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化学因素和物理因素。化学因素主要是煤尘等;物理因素主要是噪声。 根据本次评价过程职业卫生检测结果,正常工况下,煤尘等化学因素浓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工人职业接触水平低。班长、堆取料机操作工、铲车司机、翻斗车司机、称重给煤机巡检工噪声暴露检测结果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皮带巡检工噪声暴露检测结果不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GB/T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列为其他仓储行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行业被列为职业病危害较重建设项目类别。 本次评价正常工况下,该项目各岗位接触煤尘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的要求。本次评价对煤尘可致的职业病危害进行了风险预测,经风险评估该项目煤尘导致皮带巡检工煤工尘肺的风险在高风险水平,煤尘导致班长、堆取料机操作工、铲车司机、翻斗车司机、称重给煤机巡检工煤工尘肺的风险在低风险水平。班长、堆取料机操作工、铲车司机、翻斗车司机、称重给煤机巡检工噪声暴露检测结果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皮带巡检工噪声暴露检测结果不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存在发生职业性噪声聋的风险;经风险评估,班长、堆取料机操作工、铲车司机、翻斗车司机噪声职业病危害为可接受风险水平,皮带巡检工噪声职业病危害存在较高风险水平。结合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结果,综合分析确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基本符合相关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能够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如建设单位能够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建议,预估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该建设项目能够符合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 督促工人认真佩戴个体防护用品;规范发放记录; 2) 补充警示标识档案材料,列入职业卫生档案; 3) 设置公告栏,完善告知卡、警示标识、合同告知格式及内容; 4) 补充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相关内容; 5) 完善培训制度及培训记录; 6) 建立听力保护计划; 7) 安排纯音听阈测试异常人员复查。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90号令的规定,2017年8月21日,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对《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储煤场煤气化煤罩棚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控评报告)进行评审以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环部王天博主持会议,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项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概况的介绍及评价单位对《控评报告》的汇报,并考察了试运行现场,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和验收意见: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储煤场煤气化煤罩棚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1、《控评报告》建设项目概况描述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基本完整; 2、《控评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及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3、《控评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测和运行情况分析、评价正确; 4、《控评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5、《控评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进行了分析、评价; 6、《控评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7、《控评报告》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分析正确; 8、《控评报告》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进行了分析、评价; 9、《控评报告》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0、《控评报告》对策措施和建议可行; 11、《控评报告》风险类别明确,评价结论正确。 职业病防护设施现场验收意见: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2、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基本得到落实; 4、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基本齐全; 5、按照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但未按规定进行结果告知; 6、对工作场所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7、为劳动者提供了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基本能正确使用; 8、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卫生相关内容的培训; 9、工作场所公告栏、警示标识等设置基本符合要求; 10、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卫生应急管理符合要求。 专家组提出以下建议: 评价报告:完善皮带维修、煤粉清扫等作业的职业病危害分析。 生产现场: 1、完善并规范合同告知及公告栏、警示标识设置; 2、加强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佩戴及职业健康监护结果告知等各项管理措施; 3、加强劳动者防尘、听力保护等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的定期培训; 4、加强项目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设与实施。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控评报告》,评价单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建设单位按专家意见整改后留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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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7-11-04 14:19